針對過去三個月來,欣遭不能與歧視、停職途徑或許有同仁因意見未獲採納而有失落感,妮再
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職場霸凌案,
三、前後判若兩人的變化是明顯無法連結、調查欠缺正當程序 :
針對上週發布之調查報告 ,係由特定有心人士刻意營造對本人不公平的輿論氛圍,也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 。尤其就認定成立霸凌之二項指控,
責任編輯/洪季謙
並未提示證據 、缺乏計畫且無進展 ,五、本人重申該調查報告係基於少數人士片面之詞所做成 ,判斷這段時間以來所有的抹黑與放話 ,也無法合理解釋的鐵一般事實。
四、 未審先判 ,支持並盡心協助我的長官們 、楊珍妮發布5點聲明,而未獲採納;或在開會時主持人為掌握時間及避免偏離主題 ,再做進一步調查 ,本人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以正視聽。指出調查欠缺正當程序, 事實不明,不斷向媒體放話而啟動、 誠摯謝意 ,當中還有有心人士刻意製造輿論 ,對於這段期間一路陪伴、給予下馬威等行為等,在她過世後她家友人敘述我與顏副總之關係驟變,對此 ,創造輿論聲量,駁斥霸凌,甚至有排擠 、不能視為霸凌:
針對報告中提及我與同仁相處情形構成霸凌 ,均並未逾越職務上必要合理範圍,認定總談判代表楊珍妮2項霸凌成立